一、湖北振動臺專業術語
1、頻率范圍:振動試驗系統在額定激振力下,Z大位移和Z大加速度規定的頻率范圍。
2、額定推力:振動試驗系統能夠產生的力(單位:N);在隨機振動時該力規定為均方根值。
3、Z大位移:振動試驗系統能夠產生的Z大位移值。該值受振動臺機械運行限制,通常用雙振幅表示(單位為:mmp-p).
4、Z大加速度:振動試驗系統在空載條件下能夠產生的Z大加速度值(單位:m/s2)
5、Z大速度:振動試驗系統所產生的Z大速度(單位:m/s2)。
6、Z大載荷:振動臺面上Z大加載重量(單位:kg)
7、運動部件:電動振動臺運動部件是由臺面、動圈(含骨架)、動圈的懸掛連接件、柔性支承、電器連接件和冷卻連接件組成的運動系統。
8、容許偏心力矩:振動臺面導向系統允許的Z大偏心力矩值。
二、湖北振動臺試驗方法
1、正弦振動試驗
正弦振動試驗有兩種方法:一是掃頻試驗,根據試驗規定的頻率用掃描方法不斷地改變激振頻率;二是定頻試驗。正弦振動的目的是在試驗室內模擬電工電子產品在運輸、存儲、使用過程中所經受的振動及影響,并考核其適應性。如按IEC(電工委員會標準),國標GB/T2423,軍標MIL-810,國軍標GJB150等對試件進行掃頻試驗,或采用駐留共振點的連續定頻試驗。
2、隨機振動試驗
電子電工產品在運輸過程中所經受的振動絕大多數是隨機性質的振動,隨機振動比正弦振動的頻域寬,而且是一個連續的頻譜,它能同時在所有的頻率上對產品進行振動激勵。
3、沖擊試驗和碰撞
沖擊和碰撞都屬沖擊范疇,規定沖擊脈沖波型的沖擊試驗,主要是用來確定元件、設備和其它產品在使用和運輸過程中經受多次重復(碰撞則是多次重復)的機械沖擊的適用性,以及評價結構的完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