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溫交變濕熱試驗箱溫度循環試驗的三個要求
篩選程序是用于考核產品的零部件、材料和制造工藝,需要暴露產品的潛在缺陷以及可能發生在現場的其它性質的失效,篩選程序要求的產品作暴露試驗,而不能隨機抽樣,如此才能保證篩選的有效性。
溫度循環試驗是我國電子產品ESS試驗按GJB 1032《電子產品環境應力篩選》常用的一種試驗方法。溫度循環不僅篩選Z有效,且對樣品加載應力均勻,在執行程序和修改程序方面有較大的靈活性。
溫度循環試驗的的三個要求:
(1) 溫度極限的溫差盡可能大:高低溫之間的溫差≥100℃,而不管產品預定的使用極限,只要產品不引起不必要的危險,且不使無缺陷的產品破壞。
(2) 溫度極限之間的溫度速率必須盡可能快,通常≥5℃/min,以產生Z佳應力水平,且多次循環,而不危害無缺陷的產品。
(3) 試品上的風速≥3m/s,以使試品表面溫度盡量接近箱子溫度。